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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侵权了我?自己拍的照片被“视觉中国”投诉侵权索赔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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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15时,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他接到“视觉中国”的电话,自己的公众号对“视觉中国”的173张照片造成侵权,需要赔偿8万余元。

  戴建峰表示,这些照片有大部分是他自己拍摄的,剩下的部分也获得了拍摄者的授权。而他所拍摄的所有照片都不涉及与“视觉中国”的合作。其中,最早有10年前拍摄的照片。他还发现,朋友的公司也使用了这些照片,近期也接到了“视觉中国”告知侵权的电话。对此,“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应称:系误会,已与摄影师取得联系。

  摄影师:“我的作品怎么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的版权”?

  15日下午,戴建峰告诉记者,他在电话里告诉“视觉中国”的工作人员,这些照片都是他自己或朋友拍摄的,不应构成对“视觉中国”的侵权。随后,“视觉中国”的工作人员向戴建峰发送了邮件,说明了涉及侵权的照片内容,并要求他限期回复。

  戴建峰提供的邮件截图显示,视觉中国称:“近期我司通过监测发现,在贵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的使用场景中,未经授权使用173张我司拥有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视觉作品。经在我司版权管理系统对比核查,尚未查询到上述视觉内容的任何授权记录。”

  “视觉中国”给了他两个解决方案,其一,双方合作,戴建峰的公司以单价300元的价格购买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合作期限为1年。其二,双方和解,戴建峰公司以单张500元的价格支付这173张图片的使用费。

  戴建峰告诉记者,他查阅邮件后发现,“视觉中国”称侵权的照片中,有大部分是他自己拍摄的,剩下的部分也获得了拍摄者的授权。而他所拍摄的所有照片都不涉及与“视觉中国”的合作。其中,最早有10年前拍摄的照片。他还发现,朋友的公司也使用了这些照片,近期也接到了“视觉中国”告知侵权的电话。

  戴建峰表示不解:“不知道我的作品怎么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的版权,还要我赔偿,干了十几年第一次遇到。”他想知道的是,“视觉中国”从哪里获得了他的照片进行销售的,拿他的照片起诉了多少公司,又获得多少收益?

  同日,“视觉中国”一位工作人员称,公司内部有搜图功能,会将互联网中的图片与公司图库中的照片进行比对,并对结果进行进一步的筛查。若相似度较高,将会采取相关措施。

  “视觉中国”:可发原格式文件自证原创,会进行双向核实

  记者注意到,戴建峰的相关视觉作品在“视觉中国”官网上有“试用下载”和“购买咨询”选项,点击试用下载后会弹出注册页面,显示新用户注册可获得一年使用下载权限,每月30张图片。此外,官网显示图片作者来源为 Jeff Dai/Stocktrek Images/Getty Creative,戴建峰证实JeffDai为其英文名。记者注意到,在“视觉中国”邮件中也包含了一份Getty授权书。

  15日下午,记者咨询“视觉中国”供图相关工作人员,其介绍,向“视觉中国”供图可通过网页端和手机端上传作品,勾选“我要供图”,等待后续审核即可。此外,在作品提交到“视觉中国”图库进行售卖前,双方会签署相关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图来源一般是个人和企业机构,网页下注明了“必须要保证上传平台的是本人原创作品,否则后果自负”。

  至于如何审核作品是否为原创,该工作人员介绍,原创需由本人自证,“审核(是否)为原创这个目前的话做不到,因为我们不是版权公司,不会拿具体一张一张作品甚至是千万数量级的作品去核实版权的原创,但会和供稿方进行一个协议的约定,让他们确保提供的作品是本人原创。”

  针对摄影师称作品未经他授权的情况下被上传到“视觉中国”,且被索要赔偿一事,该工作人员建议,摄影师可以将涉及的作品原格式文件截图发到“视觉中国”邮箱,用于自证原创,相关部门后续会进行版权上的双向核实。

  8月15日晚间,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应称,系误会,已与摄影师取得联系。

  >>延伸阅读

  “视觉中国”此前曾陷入版权争议

  该事件令“视觉中国”再次陷入版权争议。2019年4月11日,因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这家中国最大的版权图片交易平台引发了“众怒”。此后有网友发现,国旗和国徽的图片也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中,这将针对“视觉中国”的声讨推至高潮。随后,共青团中央发布两张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屏,上述截屏中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业的咨询电话。团中央官微质问“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舆情发酵后,“视觉中国”紧急下线相关图片。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跟进此事。

  同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2019年4月12日,天津市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同日,“视觉中国”在“VCG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称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当年4月18日,对“视觉中国”的处罚决定出炉,天津市网信办对网站运营主体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作出从重罚款的处罚。当天盘后,“视觉中国”发布公告称行政处罚金额为30万元。至此,此事才算平息。

  >>网友观点

  NIE石江:视觉中国吃相太难看了。

  张凡:那视觉中国算不算侵权呢?未经过作者许可就商业化使用人家的原创作品。

  三水:为什么不是视觉中国来自证图片版权?

  阿仔:我要是作者,真是比吃了苍蝇还恶心!

  刘丹律师:原创需由本人自证?不自证能如何,你起诉呗! 综合红星新闻、九派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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