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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检动态】“3·15”检察普法 助力消费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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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8期】

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沅江市检察院集中开展“激发消费活力,保护消费权益”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助力优化消费环境,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3月13日

3月13日,第二检察部结合近期所办涉毒案件,针对目前不法商贩向青少年、烟民非法兜售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等问题,联合市烟草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法治大篷车、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沅江市区、新湾镇开展普法宣传,从“吸食依托咪酯的危害”与“非法售卖、吸食依托咪酯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涉毒电子烟进行详细讲解。

3月14日  

3月14日,第四、五检察部干警来到该院乡村振兴帮扶点——共华镇福安村,为村民们详细讲解了如何防范购买到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知识。员额检察官喻德光针对村民们关心的消费维权等问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村民们纷纷表示,法治课非常接地气,普法宣传跟生活息息相关,受益良多。
图片3月15日    

 

3月15日,检察干警们走进公园、集市等人流量大的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为过往群众宣讲检察机关职能职责、消费者权利义务等,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霸王条款、消费者维权、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行政检察宣传手册》《公益诉讼宣传手册》《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等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下一步,该院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优化法治化消费环境,持续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综合保护。

检察官提示:非法吸食、注射依托咪酯就是吸毒,非法销售依托咪酯就是贩毒!大家要时刻提高警惕,如发现有人贩卖或吸食依托咪酯,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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